
灵武市人民检察院
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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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武市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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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徽与法槌交相辉映,监督与执行同频共振。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,为配合法院解决“执行难”问题,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在法院开展“终本清仓”、“执破融合”、“交叉执行”等专项行动之际,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受邀全程监督法院强制执行工作,以法律监督为利剑,携手法院联动破解“执行难”问题。

2025年年初至今,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受邀对法院强制执行的8宗案件进行现场执行监督,其中匡某、李某某、邓某某等10人罚金执行案,我院两次派员赴现场监督罚没财产变卖处理,变卖所得数千元款项已全部及时上缴财政;宁夏某商业银行与宁夏某牧业公司、马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财产交付案,经过一天的现场监督成功向该行交付价值2097.21万元财产;宁夏某银行与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,被执行人拒绝配合处置查封财产,经现场监督强制开锁,抵顶财产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等,八起案件涉案标的共计达2500多万元,我院通过适当前移监督关口,以精准监督促规范执行,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,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。


在监督过程中,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秉持“双赢多赢共赢”的理念,既严格履行监督职责,又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。检察人员深入执行一线,全程参与执行现场监督,细致核查每一项执行措施,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,为破解“执行难”问题注入新的动力。通过监督工作既确保了执行活动的合法性,又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通过检法两家的携手同行,不仅打通了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,更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。从“纸面权益”到“真金白银”的兑现,从“冰冷的法律条文”到“温暖的司法实践”的转变,彰显着检法两家共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。
法治之路,道阻且长。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法院的协作配合,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担当,以法律为剑,以正义为矛,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